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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地快报 | 市委常委、副市长罗晖专题调研殡葬工作

墓地快报 | 市委常委、副市长罗晖专题调研殡葬工作

   一、遂宁市委常委、副市长罗晖专题调研殡葬工作,合理规划殡葬布局 完善殡葬服务设施功能配套。

   9月12日,遂宁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罗晖带领市政府办副主任韩莉,与民政、国土、国资、规划、环保等部门负责人及安居区政府分管区长,深入安居区、市八角亭公墓和市殡仪馆等地调研殡葬业发展和布局工作。罗晖一行先后到安居区和市八角亭公墓实地察看了公墓服务和安葬情况,随后来到市殡仪馆调研设施设备现状,并详细了解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实地调研结束后,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了专题座谈会,市民政局局长冯蓉志汇报了市城区殡葬业发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安居区、船山区、经开区的分管负责人,以及国土、国资、规划、环保等部门单位负责人相继作了发言。罗晖指出,遂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殡葬事业的发展,建立与现代化城市相配套的殡葬事业重要性日益凸显。要求各相关区县和市级有关部门配合民政部门,积极推进殡葬工作发展,合理规划殡葬布局、完善殡葬服务设施功能配套,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四川新闻网 袁方绪 周红雁)

   二、火化区逐年扩大、火葬补贴、公墓收费,汨罗殡葬改革你不得不知道的事。

   9月11日,汨罗市委常委、副市长候选人陈若杨组织召开全市殡葬改革工作推进会,要求积极倡导文明治丧新风尚,全力推进殡葬改革服务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殡葬救助保障体系,让老百姓切时的感受到殡葬改革带来的便利。各相关部门、乡镇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宣读了《汨罗市殡葬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称《方案》),规定归义镇、新市镇、汨罗镇瞭家山社区和武夷山村、古培镇南环村,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长沙经开区汨罗(弼时)产业园、屈子文化园三园核心区为火化区,以后逐年扩大火化区范围。自2018年元月1日零时起,火化区内人员死亡后遗体一律实行火化。非火化区人员死亡后提倡火化。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含省市及外县市驻汨单位和外在工作离退休后回汨居住人员)、享受国家丧葬抚恤补贴的干职工,烈性传染病患者遗体、非正常死亡人员遗体和无名尸体一律实行火化。我市将对具有汨罗户籍,死亡后按殡葬法律法规火葬的城乡居民和困难群众(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和公安机关确认的无名遗体)进行补贴。

   补贴标准具体如下:遗体接运费100-300元/具,冷藏费576元,骨灰盒200元,平板火化炉遗体火化费430元,卫生纸棺200元,合计1506元—1706元。火化后进公墓安葬补贴500/具;进行树葬、花葬、草坪葬等不留坟头的生态安葬形式另补贴1000元/具。农村公益性公墓火葬收费1000元/墓穴。墓地分为分为骨灰安葬区和遗体安葬区,骨灰安葬区单人墓穴和双人墓穴占地面具均不得超过1平方米,安葬3人以上的骨灰墓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2平方米。遗体安葬区单人墓穴不得超过4平方米,双人墓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6平方米,多人遗体合葬的,每增加一人,可以增加用地2平方米。市民死亡后,遗体火化并进入农村公益性公墓安葬的,按1000元/墓穴收费,遗体直接进入农村公益性公墓安葬的,按4000元/具收费。城市公益性公墓具体执行标准正在制定过程中。《方案》规定,2017年底之前,在罗江镇金塘村规划建设600亩城市公益性公墓一座,解决归义镇、新市镇、罗江镇、古培镇、汨罗镇、屈子祠镇范围内居民死亡后骨灰安葬。以镇为单位,在弼时镇、长乐镇、三江镇、桃林寺镇开展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有条件、有积极性的行政村可申请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墓穴使用周期为20年,到期需继续使用的,需办理续用手续。墓穴禁止擅自买卖和转让。2018年,全市实现公益性公墓全覆盖。《方案》要求,严禁借丧事活动敛财、大操大办,提倡简化仪式,送葬乐队不超过1支,充气拱门不超过1个,时间缩短在3天内办结,特殊情况不超过5天,宴席标准限制在20桌400人以内,每桌总价400元以内,非亲属人员随礼金额不超过100元。陈若杨指出,殡葬改革的核心是全面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加速殡仪服务回归公益性进程,减轻人民群众治丧成本,在全社会树立丧事简办、文明祭祀的新风尚。她要求,各相关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任务书,压实责任,全面落实殡葬改革工作任务;要划出路线图,狠抓落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民政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机制,全力推进殡葬改革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要对照时间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确保任务全面完成。(时刻新闻)

   三、牡丹江市举行第二届公益性骨灰江葬活动。

   9月11日,由市民政局、市水务局主办,市殡葬管理处、市龙凤公墓管理站承办的牡丹江市第二届公益性骨灰江葬活动在牡丹江东四跨江桥下游江面举行。当日上午,骨灰江葬活动首先在市第一殡仪馆第一告别厅内举行了追思仪式。在哀伤的音乐中,11位逝者的骨灰,伴随着亲人的泪水和洒下的花瓣,缓慢沉入江中。据悉,牡丹江市自去年举行公益性骨灰江葬活动后,逐步为市民们所接受,参与率也逐步提高。记者从市殡葬管理处获知,市民政部门准备建立江葬纪念设施,为亲属提供追思场所。(牡丹江日报)

   四、金华市区惠民殡葬四年给百姓“身后事”减负1600多万。给百姓“身后事”减负,让惠民政策真正落地。

   自2013年1月1日起,市区对遗体接运、遗体冷藏存放、遗体火化、骨灰寄存共4项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实施免费。记者9月11日从金华市殡仪馆获悉,自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市殡仪馆共火化遗体29147具,惠民减免26410人次,减免遗体接运费、遗体冷藏存放费、遗体火化费、骨灰寄存费总金额达1614.479万元。据悉,为了适应现代的治丧要求,金华市殡仪馆从不同的人群和阶层进行考虑,设置相应的治丧场地,比如有临时存放的归真厅、归源厅等,有简单告别的长安厅、有鲜花(绢花)布置的孝慈厅,还有适合大型追掉会的松鹤厅和贤德厅。此外,金华市殡仪馆还引进花圈粉碎机,禁止了焚烧花圈遗物的陈旧观念,真正实现无污染操作。(金华新闻网 张海滨)

   五、易门县节地生态葬奖补116.5万元。

   目前,易门县在乡镇(街道)新建了7个节地生态墓区,在县福颐陵园建成壁葬墓穴132个、草坪葬墓穴192个。今年4月以来,全县实现节地生态葬的有127人,奖补116.5万元。 4月中旬,易门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推行节地生态葬的实施意见》(下面简称《意见》),健全奖补激励机制,全面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意见》要求,县域内经营性骨灰公墓在普通安葬的基础上,推行壁葬、草坪葬、小型卧碑葬和节地生态树葬的葬式葬法;各乡镇(街道)的乡级农村公益性骨灰公墓在普通安葬的基础上,推行小型卧碑葬、生态树葬的葬式葬法。同时,《意见》规定,凡具有易门县户籍且没有享受国家规定丧葬抚恤政策的城乡居民(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及离退休人员除外)死亡后,全额减免火化费,县内接运遗体和运送骨灰,费用按每具1600元列入县财政预算;骨灰进入骨灰公墓安葬的,凭《火化证》和《骨灰安葬证》给予丧属一般群众一次性补助4000元、特殊困难群众一次性补助5000元。在此基础上,凡具有易门县户籍的居民死亡火化后,采用节地生态安葬的,不论在经营性骨灰公墓或农村公益性骨灰公墓内实行节地小型卧碑葬、壁葬(满20年)、塔葬(满20年)、格位存放(满20年)、生态草坪葬、花坛葬和树葬、撒散等,每具再给予丧属一次性奖励5000元。据了解,易门县通过集中招邀标的方式,统一了全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建墓用材、墓碑样式、墓碑类型、墓碑规格、墓碑标准、墓碑价格、运输费、安装费等,杜绝制作供应商乘机卡要、坐地涨价等现象。并结合农村群众的收入实际,制定了骨灰集中入葬公墓的服务性收费标准,有效防止了因人而异的不平等收费乱象。(玉溪日报 胡倩雯)

   六、甘孜州“三举措”抓好生态殡葬。

   一是倡导文明祭祀。结合中国传统中元节群众祭扫习俗,利用电视台、微信、张贴公告、拉横幅等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要求广大群众停止焚烧塑料花圈、塑料钱币等不达环保要求的丧葬制品,倡导以鲜花、黄丝带、心愿卡、网络等新型载体来表达哀思,引导群众从注重传统实物祭祀转移到以精神传承为主的文明祭祀上来。二是落实环保要求。按照《四川省民政厅关于禁止不达环保标准焚烧丧葬制品行为的紧急通知》(川民发〔2017〕131号)要求,各殡仪馆立即进行自查,及时对不达环保标准的丧葬制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对焚化丧葬用品的专用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排查和检修,并在馆内树立公告牌,立即停止焚烧不达环保标准丧葬制品的行为。同时,切实做好丧属劝导、说服工作,引导他们主动放弃焚烧不达环保标准的丧葬制品,安排专人对丧属燃放丧葬制品的情况进行全程服务,确保燃放过程安全生态。三是规范天葬管理。以州政府名义出台《甘孜藏族自治州天葬事务管理办法》,明确天葬场的属性和管理责任,规定天葬场的建设与管理应当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阐明天葬场和天葬仪式受法律保护,列举单位、组织和个人的禁止事项;对天葬场接收处置遗体、卫生防疫等工作作出规定,规范天葬师的确定、管理、基本生活保障及职业准则;同时,要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倡导公民改革丧葬陋习,尤其是党员干部要起到带头作用。(甘孜州民政局)

   七、电子鞭炮替代传统鞭炮,租用花圈替代售卖花圈。资阳雁江大力倡导绿色殡葬低碳祭祀。

   今年以来,资阳雁江区大力推行绿色殡葬,倡导节地生态、移风易俗新风尚,鼓励文明低碳祭祀,不断深化殡葬习俗改革。该区按照殡葬管理相关规定,全面推行生态葬法和低碳祭祀方式,鼓励、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殡葬管理规定,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树立生态文明新风尚。着力规范殡仪服务,提供低碳祭祀产品,利用电子鞭炮替代传统鞭炮、租用花圈替代售卖花圈,采用黄丝带、鲜花等祭奠方式,减少殡仪服务中可能存在的噪音污染、空气污染等环境问题。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等媒介,宣传绿色生态的丧葬观,倡导不燃放鞭炮、不燃烧香蜡、不焚烧纸钱、不高声喧哗 “四不原则”,发放“绿色殡葬、低碳祭祀”告知书,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加强殡葬活动监管,建立健全殡葬管理网络,选配殡葬管理员,及时掌握基层丧葬信息情况,依法查处违反殡葬法律政策的行为,确保殡葬活动安全规范、文明有序。为大力倡导“绿色殡葬、低碳祭祀”新理念,截至目前,该区悬挂宣传标语300余幅,发放环保袋3000个、宣传单2万份,发出“低碳祭扫”倡议书2万份,制发“低碳祭扫、安全祭祀”录音光盘27张,出动宣传车辆100余次。(资阳日报 李佩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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